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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职工的还贷行为是发生在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公积金后的,可申请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提取类办事指南。2、职工办理提取业务的,可预约到三家归集银行(建行、招行、中行)的任意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夫妻双方均需办理同一项提取业务的,可以其中一方在网上预约,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到预约机构办理。3、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直接对冲贷款月供还款。若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提取业务结算后,我中心会将提取金额打入您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储蓄账户里的资金由职工自行支配。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