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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目前可预约原贷款放款时间在2012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今后,我中心将根据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批预约时间段,敬请关注。2、申请人或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商转公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职工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若共同申请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3、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但可贷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若职工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贷款类办事指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