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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深圳住房公积金不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及还贷提取。职工异地购房消费行为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间相隔是在两年内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开具时间计算,具体以柜台审核为准。请在公积金网站预约后带齐相关材料到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提取类办事指南。公积金账户经我中心结算后,会将款项划入您的联名卡储蓄账户,请查询您的联名卡储蓄账户到账情况。资金转入联名卡上的储蓄账户后,可以在带有银联标识的柜员机上取款。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