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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10年12月起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于2012年9月购买了一套在深圳宝安区的房产,目前想知...
2018.09.19 08:19:40· 华泰张璐 浏览2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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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购房消费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房产套数产权登记中心查询为准。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需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提取类办事指南。谢谢!
2018.09.20 13:50:40 · 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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