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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补缴金额可参与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补缴月份不能参与“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月份计算。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无户籍区分)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若单位确实有为职工少缴的情况,需由单位专办员网上预约申报后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少缴补缴业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