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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申请人或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商转公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具体的以柜台审批结果为准。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也同样需要满足商转公贷款条件。共同申请人参与公积金额度计算的,将会是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之一。目前可预约原贷款放款时间在2012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今后,我中心将根据业务办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批预约时间段,敬请关注。由于无法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由工作人员为您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