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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下: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无户籍区分)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停薪留职),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职工的个人账户由正常状态变为封存(即停缴)状态。3、申请人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若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