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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如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一年只能提一次。如需网上或通过拨打热线0755-12329自助语音办结该类型的提取业务,请在网站预约后,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提取类办事指南。或携带材料到就近的管理部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