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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营业执照是2012年11月份办理下来的,但我2011年就已经来公司了,如果公司愿意为我补...
2023.07.03 03:35:09· 渥村百姓 浏览14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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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无户籍区分)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若单位确实有为职工少缴的情况,需由单位专办员携带相关申请材料,直接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少缴补缴业务。具体办理的材料和流程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发布的缴存类办事指南。经我中心认定确属于正常合理补缴的,补缴金额可参与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补缴月份不能参与申请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月份数量的计算。具体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谢谢!
2023.07.03 13:49:58 · 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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