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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住房公积金在2011年的时候交了一年,2012年元月份离职去了另一家公司,但这家公司没有帮我交住...
2020.09.25 05:09:11· biao 浏览1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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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职工在深圳重新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只要把个人公积金账号及身份证号提供给新单位专办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调入、个人账户启封后即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单位与新单位的缴存银行不同,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您可继续使用原单位缴存银行发放的公积金联名卡。谢谢!
2020.09.25 15:52:39 · 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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