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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3年8月离职原公司后一直未缴纳公积金。新的单位在2013年9月-2014年3月,一直...
2021.09.07 02:07:54· 鄢沁 浏览3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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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职工原来的公积金账户没有办理销户提取的,职工在深圳重新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只要把个人公积金账号及身份证号提供给新单位专办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调入、个人账户启封后即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单位确实有为职工少缴的情况,需由单位专办员携带相关申请材料,直接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部分补缴业务。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
2021.09.07 03:49:42 · 田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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