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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我们公司人事在入职的时候弄错了交公积金的时间,弄成了2102年,现在要补缴我12年下半年到...
2020.03.20 05:40:16· 飞翔的天使 浏览10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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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若单位确实有为职工少缴,漏缴的情况,需由单位专办员携带相关申请材料,直接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部分补缴业务。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
2020.03.21 05:51:29 · 祝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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