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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去新公司上班,要求提供原单位住房公积金号码,不提供可以吗?
2020.07.03 02:01:41· 海啸fs 浏览2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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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2月20日起,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且单位应当补缴2010年12月至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期间的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职工离职,单位专办员会对职工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待职工找到新单位,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调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谢谢!
2020.07.03 17:50:14 · 平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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