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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深圳工作在三年多,有社保账户,但并无公积金账户,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补交过往三年的公积金么?如果可...
2024.09.02 20:10:28· 希夷 浏览1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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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若单位确实有为职工少缴,漏缴的情况,需由单位专办员携带相关申请材料,直接前往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部分补缴业务。谢谢!
2024.09.03 13:52:34 · 杜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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