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我于2010年1月份在深圳工作2013年12月离职当时单位一直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现在我想问下单位会补...
2023.08.10 09:25:03· guo123 浏览17次
1条回答
1F
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无户籍区分)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若单位确实有为职工少缴的情况,需由单位专办员网上预约申报后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少缴补缴业务。谢谢!
2023.08.11 03:53:10 · 滕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