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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情况,同一个人在A公司交社保,在B公司交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可以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呢?
2024.12.16 07:30:16· dkai 浏览28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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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2月20日起在深圳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户籍和非户籍)都应当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及职工都必须按规定如实申报。由于公积金和社保分属两个机构管理,社保问题请咨询社保局。谢谢!
2024.12.17 09:53:14 · 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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