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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9月从A单位离职进入B单位工作,离职时A单位一次性帮我缴纳2011年12月至2012年9...
2025.09.02 08:44:36· 海底两万里 浏览21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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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单位可为不在本单位名下的原在职员工进行跨单位补缴,补缴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此业务由原单位专办员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专办员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12329咨询。谢谢!
2025.09.02 15:50:31 · 祁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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