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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像您这种情况可以办理转按揭,就是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建议先不要把银行贷款结清了,带相关资料到瑞安分中心办事大厅贷款柜台审阅,符合条件的就可办理转按揭。 ● 办理条件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2、在本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且以此向商业银行申请按揭,目前贷款处于在还状态。如果购买的是预售商品房的,必须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所购自住住房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房(不包含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如所购住房为第二套的,还要求第一套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41.91㎡。● 办理资料(分两个阶段)一、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资料审核阶段(按揭未结清)□ 借款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户口簿;□ 借款人银行储蓄卡;□ 家庭房屋查询证明(房管部门档案室出具); □ 购房资料: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各期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证、契税发票;□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银行盖章);□ 土地证或土地交易回执或土地批文; □ 银行借款抵押合同;□ 最近两年以上的还款清单(银行信贷部门出具);□ 如属二套房的,还需提供首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另外,由于你提供的信息不全,无法准确计算你的贷款额度,但申请转按揭的金额不能超过按揭的剩余本金额,也不能超过按房价计算的可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