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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请您在领取产权证后的六个月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如下: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家庭住房套数证明(带身份证到我管理部领取联系单后,到相关房屋管理部门开具)。2、经计算,您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金额约为80万元,同时要结合您的住房套数情况计算可贷金额:首次购、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若契税证实缴税额以0.03税率计税则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首次购、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属第二次购、建自住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须小于41.91平方米,且首付比例不低于60%,方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40%。3、若办理转按揭,届时请带产权证、房屋契证、土地证、贷款合同、身份证(含配偶)、婚姻情况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住房公积金对账单等来我管理部填写《温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经我管理部审核后方可确定是否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