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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①新购买商品房,当职工购买房开公司开发建设,在房管部门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且正式的房屋买卖专用销售发票已开具,已办理个人呢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在购买住房之日(以合同上的交付时间为准)起的6个月内,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在购买住房之日(以合同上的交付时间为准)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 3、本人在本地办的银联卡 4、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加复印件一份 5、房屋销售专用发票或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原件加复印件一份)如提取本人职工全部余额仍不足提取标准,该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加复印件一份。②目前住房公积金贷具体贷款额度需根据借款人年龄、所购房产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贷款比例等因素计算得出。因明年恐有政策变化,具体贷款额度可能发生变化,建议慎重考虑公积金提取。如有疑问请联系5775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