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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有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我们还没有开展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到我们办事大厅提供公司的名称、性质、劳动合同等具体情况,我们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