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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参加工作住房公积金如何支付
2018.12.29 15:39:37· frefg 浏览2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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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市于1999年1月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此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可享受每月不高于工资的15%的住房公积金补给。住房公积金是按个人工资的5%—12%的比例缴交。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相同的比例缴交后,纳入职工个人账户,单位不存在支付双倍公积金的概念。绍兴市建设局,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支行联合下发《关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绍兴建设办[2005]185号)是目前在公积金管理具体问题的处理依据。
2018.12.30 17:52:35 · 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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