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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你们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就有公积金贷款资格。公积金贷款资格:1、购买本市自住的产权房,首套住房或者2套改善型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2010)57号]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最新的数据为33.9平方米)。您可以带好材料至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认定,由于公积金网站非认定机构,具体应由各受理网点根据您提供的材料认定是否符合首套或二套改善型住房资格。一户家庭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如有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一户家庭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如有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