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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自己公积金账户是12年10月份开立的,一直交到13年12月份,由于换工作,目前没有交公积金,公...
2021.07.20 09:05:16· 雪莲 浏览1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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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您描述现在的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是缴存到13年12月,当前账户没有继续正常缴存的话,是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在申请前的6个月公积金需要正常连续缴存)。因此您如果现在你们家庭去申请公积金贷款,您是没有贷款资格的。如果您现在有新单位,那么首先您先要将个人账户转入新单位,新单位经办人帮整个单位职工(包括您)一起正常缴存一次,核定、资金入账后,您的公积金账户可以自动启封,并补缴之前漏缴月份之后,您可以去申请复议,复议如果通过后,您就可以申请贷款了。复议资料: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借款人申请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名下住房情况查询结果(纯公积金贷款咨询担保公司、组合贷款咨询贷款银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税单等)。复议一般需7-10个工作日,复议结果以复议单为准。
2021.07.20 15:53:28 · 卢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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