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你好,我是外地户口,老公和儿子是上海户籍,老公和儿子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我的公积金能申请贷款吗
2023.07.02 18:09:34· 富缘 浏览16次
1条回答
1F
购买经适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由于您不作为产权人,所以无法作为主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若您的配偶是该套住房的产权人并且是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那么您作为配偶,如果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办理贷款手续。反之,则不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2023.07.03 03:49:08 · 云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