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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已经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内,由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申请条件: ①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②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③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④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二)申请材料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说明; ③《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 ④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三)借款人提供上述材料到业务大厅或县(市)区管理部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