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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网友对武陟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建立登记、足额缴存。只要您和这个公司有劳动关系,该单位应该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请您给我们提供该单位全称、地址、电话、法人代表以及您和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表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我们将尽快落实情况、督促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如有疑问请打电话(0391-7282365)或来管理部(武陟工行北楼一层),我们将给您详细的解答。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