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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商转公”,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2、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3、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二、提交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说明;3、《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4、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5、抵押评估报告(贷款审批后提供)。三、申请逐月冲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12倍,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累加冲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