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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原来在佛山有一套住房,提取过公积金,但未提取完全部金额。后在广州买一套二手房,全公积金贷款。...
2022.03.26 16:46:53· 李治廷 浏览35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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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房产证,无须提供购房合同。具体资料如下: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2.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包含合同编号)、合同借贷双方资料页、房屋地址页、贷款金额页、贷款年限页、还款方式页、抵押房屋地址页、借贷双方签名盖章页、有签署日期页。3.契税完税证;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6. 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注:1. 2013年9月26日前已办理定期转账提取的职工,若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的,无需提供提取资料原件到银行网点进行资料录入扫描,仍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之后该套房屋的资料如发生信息变更的,则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和变更资料的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日后该套房屋提取信息再次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及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2.2013年9月26日后首次新办定期自动转账提取的,该套房屋下的产权人可各自持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手续,无需所有产权人同时到场确认。3. 2013年8月1日前职工已以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手续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原操作方法计算;2013年8月1日后首次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核定按《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4.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配偶提取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每次提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5.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为180天(含180天)以上。 您可就近选择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办理定期转账业务(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html 同时请留意:职工用多套住房办理提取的,自2013年9月26日起,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办理提取,待该套房产可提取额度提满后再以另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手续; 2013年9月26日起,职工以新增房屋(之前从未办理过提取手续的房产)办理提取手续时,需注销之前已提取过的房产的提取资格后才能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2022.03.27 03:50:16 · 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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