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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离职,没有工作2个月。现在又重新找到工作了,那么空缺的2个月能否补缴?之前已经连续缴满12个...
2025.08.27 03:32:20· shushaoye0517 浏览15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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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该贷款申请条件并非指 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有12个月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记录 即可,须为近期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若您所指的未有工作的两个月为离职状态,则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不可办理补缴业务,另依据您的描述,您近期有断缴住房公积金记录,也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范围。谢谢您的咨询。
2025.08.28 09:49:20 · 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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