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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自住住房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2.契税完税证;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工章;4.提取申请人身份证;5. 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注:1.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上线,该功能上线后中心所有提取业务均由银行网点受理,职工符合购买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时,持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资料原件(2013年9月26日前未在我中心系统办理过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份)到银行前台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上报中心后台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本人指定储蓄账户。2.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本地房产)办理提取的,提取资料原件需经银行网点前台扫描录入系统,成功办理提取的,之后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时(提取信息不发生变更),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即可;职工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办理提取申报,审批通过的直接转账,无需到网点前台确认。资料发生变更的(如购房地址或转账账号等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3.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自2013年9月26日起,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时间间隔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管理,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为180天(含180天)以上。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html温馨提示: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https://gzgjj.gov.cn/wsywgr/)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5dfb2f5c3ba38c42013ba7517b9b0001/2014-03-25/article_2c90325041ef22c801425be1833806de/2c90325041ef22c801425be1833806de.html 4.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4ec8a2c7c601b012c7ca21c8f0003/2012-12-24/article_2c9032503bb42002013bbb40e09400ad/2c9032503bb42002013bbb40e09400ad.html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