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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办理按揭购房提取手续在还款期内提出首次申请后,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若贷款已结清且提取额度未提取完毕的,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已购房套数实行 认房 又 认贷 的标准 认房 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简称《证明》,下同)为认定标准。未注销的居住住房(不包括商铺、车位)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认贷 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简称《报告》,下同)为认定标准。未结清贷款的居住住房纳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报告》上记载未结清贷款需要贷款人提供有效资料证明。如果购房地址与《证明》一致,视为1套计算。 您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 认房 、 认贷 的标准进行申请。注: 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议您浏览我中心网站的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查阅更多信息。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ff8080813b9be888013b9d7b43e10008/ff8080813b9be888013b9d7b43e10008.html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