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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中心之前在网站上开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界面中的初始密码为个人账号后六位,登录后职工可随时对密码进行更改。由于该查询查询界面的内容与我中心之后开通的网上业务(个人版)(即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 “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中的查询内容存在重复,故于2013年7月1日关闭。我中心现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界面的登录密码一般由我中心通过邮寄密码函的方式寄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个人,收到该密码函的职工可在“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界面中录入密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登录查询本人自2010年7月1日至今的缴存情况等。如果密码函丢失的,职工本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以下链接的经办网点前台办理密码挂失及密码重置手续(挂失与重置可同步完成),以后职工按重置后的密码登录。没有收到密码函件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新开户和账户状态为封存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以下链接的经办网点前台设置密码。网上业务大厅启用初期个人密码业务办理网点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4ec8a2c7c601b012c7ca21c8f0003/2012-12-24/article_2c9032503bb42002013bbb40e09400ad/2c9032503bb42002013bbb40e09400ad.html请留意:我中心于2013年9月1日后停止向单位寄发密码函,如需要设置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登录密码的职工,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初期个人密码业务办理网点(可查看上面链接)设置。“关于停止邮寄住房公积金密码函的通知”详细请您查看链接: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4ec8a2c7c601b012c7ca21c8f0003/2013-08-01/article_2c9032503ff541b1014037828ce00664/2c9032503ff541b1014037828ce00664.html 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手续的条件: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需要提交的资料:1.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4. 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 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html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