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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2013年12月接上级通知公积金比例调整为20%,我们之前一直按12%汇缴,现在如何做2013...
2023.05.13 19:46:14· 重庆西南证券 浏览2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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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谢谢您的咨询。
2023.05.14 05:51:43 · 余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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