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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且提取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的,距上次提取满180天的,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职工无需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申请提取,可直接登陆 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 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网上自助填写资料,待中心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转账到职工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外房屋(异地房产)办理提取按原提取政策执行,即每次提取均需提交资料原件。 忘记登录密码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任一办事处或管理部前台设置密码。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