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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我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全面上线后,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资料已经在银行网点前台录入扫描系统并成功办理过提取业务、距离上次提取到账180天的,在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的情况下,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提交提取申请。职工提交的申请经后台审批通过后直接转账,职工无需再前往网点签名确认。 2、公积金提取申请的操作方法: (1)点击 归集业务 -〉 公积金提取申请 进入提取申请界面;(2)点击 申请 进入申请列表界面;(3)在提取申请列表界面,选择申请提取的房屋,点击后面的 选择 进入办理须知界面;(4)阅读须知无异议后,点击 下一步 ,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5)认真核对房屋提取信息无误后,录入拟提取金额,点击 保存 、 提交 , 该提取申请将上传到中心审批后台。中心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职工,职工也可在 归集业务 目录下 公积金提取申请 中查询审核状态、审批意见。 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