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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房产已卖,曾用过公积金贷款,再买是否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还能当首套吗?
2020.01.31 23:56:50· 西门有雪 浏览32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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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该套房贷款已还清且已卖出,即 认贷 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记载已结清且 认房 以房管局档案查册的《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结果为注销,可不计入家庭已购房套数计算范围。 若您所述的情况属实,现个人及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都无房产,可按首套规定进行申请。我中心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上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3个月后才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①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近期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 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近期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③有购买住房的合同;④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⑤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⑥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⑦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谢谢您的咨询!
2020.02.01 05:53:26 · 邵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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