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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于您没有详细说明您所购房产是一手楼还是二手楼、是按揭还是非按揭,故无法一一帮您解答。所需资料请您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提取文件及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的内容或再次咨询。 内容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4ec8a2d10edbc012d11238b140003/2013-09-30/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 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8月1日后,职工首次办理提取时,房屋两个产权人且非夫妻关系的,无论产权人有无缴交住房公积金,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例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A、B、C三人,有明确划分A占10%,B占30%,C占60%,其中C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A、B的个人可提取额分别为购房总房款的10%、30%;日后C有缴交住房公积金,添加共同提取人后,按占比提取属于自己名下的60%。例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A、B、C三人,其中C无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明确划分三人产权占比份额,则个人可提取额则平均划分,即每人可提取购房总房款的三分之一;日后C有缴交住房公积金,添加共同提取人后,按占比提取属于自己名下的三分之一。谢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