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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公司上班,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我在佛山买房能取公积金吗?
2024.07.26 00:18:32· 李云龙一号 浏览29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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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职工在异地购房且符合提取规定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在广州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若您是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限内提出申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房屋的可提取额度。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需要提交的资料:1.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如二手楼须提供房地产权证)2.购房发票(如二手楼需提供契税完税证)3.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非按揭购房的无需提供该合同)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5.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6.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注:1.中心提取集中审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上线,该功能上线后中心所有提取业务均由银行网点受理,职工(包括集中封存部和单位名下的职工)符合购买房自住条件申请提取时,持现行提取政策规定的资料原件(2013年9月26日前未在我中心系统办理过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资料复印件一份)到银行前台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上报中心后台审批,中心审批通过即可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本人指定储蓄账户。2.职工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外房屋(异地房产)办理提取按原提取政策执行,即每次提取均需提交资料原件,之前从未办理过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所需资料复印件一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如购房地址或转账账号等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3.以购买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自2013年9月26日起,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时间间隔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管理,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为180天(含180天)以上。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html谢谢您的咨询!
2024.07.26 07:49:54 · 史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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