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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对账簿遗失,可直接补办新对账簿吗?如何办理?需提供什么文件?
2020.12.14 20:54:38· 海鸥之翼 浏览26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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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13年9月26日起,我中心自主印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功正式上线,通过该功能,我中心向符合条件的职工重新印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以下简称 新对账簿 )。申请新对账簿的具体事项如下: 已持有旧版对账簿的职工可通过职工个人申领,申领时按上述个人申领的手续提供资料,还须提供旧版对账簿作回收处理。也可通过单位办理,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单位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非备案经办人除提供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代办对账簿授权书);2)需要制簿职工的旧版对账簿;3)需要制簿的职工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20位数公积金账号),职工清单信息应与所回收的旧对账簿信息保持一致;4)《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表中 单位申请 与 个人申请 两栏信息均须勾选填写,并由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请留意,若旧版对账簿已丢失的,不能通过单位经办进行申领。必须由职工本人自行到网点申领新版对账簿。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请留意:广州铁路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仍按原规定办理对账簿业务。谢谢您的咨询!
2020.12.15 11:53:06 · 谢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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