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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省公积金,我爱人是市公积金,我们共同用市公积金贷款购房。两年后我爱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
2020.02.16 15:03:29· 林孝瑞 浏览23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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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还贷满12个月之后可申请按年正常还贷提取。需要材料: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借款合同(省直公积金贷款无须提供)、最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身份证。另需提供关系证明等材料。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最近12个月的实际还款本息和,同一笔贷款在市中心已支取公积金还贷的,须提供相应提取凭证。省、市中心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提取限额。
2020.02.17 17:49:21 · 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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