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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阿力甫吐尔逊同志来信答复
2021.03.06 13:06:11· zh214 浏览47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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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力甫﹒吐尔逊同志 您于2009年1月19日给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信箱来信咨询还贷支取公积金问题,由于我中心答复件未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核,答复有误,给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虽经中心工作人员和中心领导在电话中与您多次进行解释沟通,得到了您的谅解,但我仍代表中心再次向您公开表示歉意。今后,我中心将严格答复件审核程序,对职工的来信来访给予准确、到位的政策解答,为职工做好各方面的服务,欢迎您及社会各界对我中心工作给予监督。 关于还贷支取公积金,《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本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足以偿还贷款余额的,方可申请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度存储余额,用于一次性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巴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第一条又规定:“…….,贷款满一年,正常缴纳、正常还贷的,职工自有住房公积金上年度存款余额足以偿还一年度贷款本息的(夫或妻),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一年度还贷款本息”。即贷款满一年时,当夫妻双方公积金存款余额足以偿还贷款余额的,方可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用于一次性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否则,当夫妻一方(夫或妻)上年度公积金存款余额足以偿还一年度贷款本息的只可支取一方公积金用于还贷,按此条件,每年可支取一次。(备注:上年度指上年6月30日前)       再次感谢关注巴州住房公积金网站。         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2021.03.07 05:49:26 · 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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