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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单位补缴员工社会保险,但个人已在原单位通过企业(全额)缴纳,问这部分判决如何执行?
2021.09.30 22:50:56· 愈隐愈私不了了 浏览15次
1条回答
1F
如果两家单位是在同一地区的,由于A单位已经交纳保险费,B单位再交纳的话,属于重复交费,理论上是要给你交费的,但社保方面不能重复计算,所以既便缴了,也会退还的,而且同一地区不能多帐户存在,建议你要求B单位将社保交费折算成其他保障或现金予于补偿。(前提是不影响原A单位所交纳的社保)
2021.10.01 19:49:46 · 韦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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