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
关于调整公积金月缴交额下限的通知苏园劳保[2007]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经公积金理事会讨论,报园区管委会同意,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调整园区公积金A、B、C三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交额下限,现将调整后的公积金月缴交额下限标准公布如下:一、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交额下限为528元。二、公积金B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交额下限为432元。三、公积金C类综合保障计划月缴交额下限为336元。特此通知。8月1日起调整园区自谋职业缴费基数及档次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档次的通知》(苏园劳保[2007]14号)的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调整园区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园区公积金B、C类综合保障计划缴费基数及档次,调整后的B、C类计划缴费基数均分为18个档次,以1200元为起点(详见附表)。需要办理公积金缴费档次调整的自谋职业人员,请在7月18日至8月10日期间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费基数档次调整手续,经确认后,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8月份起,按照调整后的月缴费金额扣款。对于原来按照起点标准1000元(最低档次)申报缴费的自谋职业人员,如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缴费基数调整手续的,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8月份起,自动将其缴费基数调整至1200元,并按此基数对应的缴费金额按月扣款。苏州工业园区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园区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档次一览表一、B类综合保障计划缴费档次月缴费基数(元)月缴费金额(元)112004322130046831400504415005405160057661700612718006488190068492000720102200792112400864122600936132800100814300010801532001152163400122417360012961838891400二、C类综合保障计划缴费档次月缴费基数(元)月缴费金额(元)112003362130036431400392415004205160044861700476718005048190053292000560102100588112200616122300644132400672142500700152600728162700756172800784183000840注:C类计划会员须按规定每月另外缴纳大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费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