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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合同?
2019.01.05 12:39:35· 宏源证券 浏览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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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规定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这些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它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条文,是保险合同双方履约的依据。 (四)保险合同的形式。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必须是书面协议的形式。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条款: 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保险合同成立  1. 保险合同成立的含义  按照合同法的理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转化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具有实际意义。首先,判断合同是否成立,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存在,如果合同根本就不存在,它的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一系列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其次,判断合同是否成立,也是为了认定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根本就不存在,则谈不上合同有效、无效的问题,即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2.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 ,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编辑本段]保险合同生效  1.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编辑本段]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3、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2019.01.06 17:52:42 · 姜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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