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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职职工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2021.09.30 15:06:26· 威武国杰 浏览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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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 进诚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1.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 、其他住房消费。2. 非住房类提取: A、退休;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D、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E、户籍迁出本市; F、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G、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H、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1. 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按购房类提取条件中A、C、D、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三)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查看更多:公积金提取需提交资料(住房类)2. 非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A项至H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2021.10.01 19:49:28 · 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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