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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班的说法合法吗?
2020.02.06 23:01:34· 风铃mas 浏览15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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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超8小时,第周工作超5天的基本就是加班了,就应该按正班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不按此执行,就象上面朋友说的,只要不过分,就算了,毕竟现在经济形势不好。如果过分,一定要争取,可先向公司提出,也可注意收集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单等证据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打算在公司继续做,可匿名),要求劳动部门查处解决,一般可把问题搞定 新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自己算算,超时的可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
2020.02.07 19:53:11 · 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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