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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分割和继承的疑问?.请金斧子朋友帮忙
2021.11.08 15:18:52· 雨墨205 浏览33次
1条回答
1F
1、我觉得那两处新房和拆迁余款应该是属于您老公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2、共同劳动所得中的50%属于你老公,按照法定继承,这50%中你和他的孩子可以各继承50%。当然如果你老公的父母健在的话,那这50%需要分成4份,您可以得到其中的25%。3、如果您老公有遗嘱,他的遗嘱只是对属于他的50%的共同财产有效,这50%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无论您觉得是否合理。关于您的回答,我再做一下补充:1、无论是否是共同财产,只要是您老公的财产,在继承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您都有权利继承。2、如果将这个房产放到您名下,需要特别指明这是您的个人财产而非是共同财产,别人才无法继承或者说在遗嘱中进行说明后别人才无法继承。3、拆迁款已经花完了说明这笔钱已经没有了,没有了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4、如果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是先偿还完债务后再进行遗产分割。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建议您找当地一名律师进行一下咨询,因为其中还有很多细节的问题,比如说,如何证明债务是共同债务的问题等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
2021.11.09 13:50:09 · 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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