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CFG全球,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当前位置 : CFG全球 > 理财社区问答 > 详情
?
如何解答这两道保险理赔分析题.请金斧子朋友帮忙
2022.01.18 15:03:34· 巫山人 浏览11次
1条回答
1F
第一题:保险公司给予赔付。交强险是随车保险,而对于商业险来说,新保险法修订了关于保险车辆转让,受让人自动承继保险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题:保险公司应予赔偿,但有要求被保险人变更并补交保险费的权利。问题分析有二,一是赔偿问题,新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应注意这儿定义的是“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张先生的车出现事故,与改成出租车有没有直接关系?从近因原则角度分析,并非充分条件,即构不成此款之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主张拒赔。商业是如此,而交强险更是从保护第三方角度而设立的,只要不在交强险条款拒赔几项中,保险公司是无法拒赔的。二是,“用于出租”是否能构成没有履行“重要事项告知”义务?从承保角度来考虑,只会影响保险公司收费问题,并不能拒绝承保,因为出租类车辆也在可以承保范围,因此达不到重要事项告知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如果达到向保险公司告知后,以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标准,对保险标的不能够承保的,可以采用此条款,但多见于寿险。因此,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其进行批发并加收保险费(权利),同时赔偿张先生事故损失(义务)。
2022.01.19 03:51:32 · 常经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