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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04年你多大?如果04年的时候你未满18周岁的话这份保单是有效的。如果04年你满18周了才有判定是否本人签字的必要。可以联系当地保监会处理。不过04年,您现在才想起来,这事儿听起来。。。。另外注意投保险种也是有区别的,保险法规定如下: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如果不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即使打官司您也不是很有理。如果是已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那就不一样了(前提是你当时成年了)依据在下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